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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民医院 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集中攻坚月 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05 17:08:56本文来源: 超级管理员阅读次数:13

为进一步贯彻市安委会及卫健局指示,切实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意愿和能力不足问题,从严从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我院决定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集中攻坚月活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范围

全院范围内

三、重点任务

(一)组织全员学习。各科室重点学习《烟台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烟安〔2024〕7号)(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部分)、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鲁安办函〔2024〕28号文件关于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实落地的通知》(烟安办函〔2024〕76号)和《关于推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两个清单”的通知》(烟安办〔2024〕30号)、《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汇编》,使相关人员领会上级要求、吃透文件精神、熟知判定标准。确保相关人员熟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动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做到宣贯、排查、整治一体推进,切实解决意愿和能力不足问题。

(二)完善清单。由安监办牵头、各职能科室依据行业标准配合健全完善《招远市人民医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重点排查事项清单》(下称清单)为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充分准备。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1日至9月30日,由全体员工参与,对照本院清单开展全岗位、全设备、全部位自查自纠。集中攻坚月活动结束后,要常态化推进自查自纠,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检查。

(四)实施全过程督导调度。安监办将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统计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查处情况,发现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隐患排查责任科室,统一上报至医院安委会并依据本院相关制度予以相应惩处。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牢固树立“隐患为事故”理念,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今后,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均需及时上报至安监办与卫健局卫生应急办公室,由卫健局应急办录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化系统,并逐一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责任、整改要求等相关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按期整改、动态清零。

  附件:招远市人民医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重点排查事项清单(式样).docx

招远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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