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护士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06 14:07:37本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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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申请来院进修学习的护理人员须具有正规专业学校的文凭,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原则上应有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2、进修前须填写《招远市人民医院护理人员进修申请表》,见附件,原单位盖章。护理部根据本人申请及科室的临床工作情况安排相关专业进修。
3、实行医院、护理部、科室三级负责制。护理部负责全院进修护士组织管理,科室根据医院及护理部要求指定培训师资负责进修护士专科培训管理工作。
4、各科室需制定专科进修教学目标及带教计划并落实,定期组织专科理论讲座(1 次/月)、护理查房(1 次/月)及病例讨论(1 次/3 月)等教学活动。护士长指导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护士长、教学老师定期征求进修护士意见,了解其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改进教学工作。
6、进修护士在进修期间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在护士长及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做好护理工作,工作认真负责,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7、进修护士原则上不能独立值班,进修护士必须服从进修科室护士长工作安排。进行护理文件书写必须经病区护士长或带教老师指导与签名确认。
8、进修期间,不得私自复印或取用病区任何资料。
9、进修护士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换班和替班,中途不得更改进修计划。请假或更改进修计划须由原单位出示公函,护理部批准;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按自动放弃进修对待;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10、进修护士来院后应遵守以上要求,违反以上规定经批评教育无效者,由科室提出意见,护理部核实后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11、进修期满,由带教科室对其进行专业考核,本人填写《进修鉴定表》,一式两份,所在科室签署意见,护理部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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